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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7年度河南大学文明单位、文明班级、
发布日期:2017-12-19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2017年,我校广大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积极参与我校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经过大家共同努力,我校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,形成文明创建人人参与、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精神文明大创建格局,为加快“双一流”大学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良好的内外环境。经研究,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“2017年度河南大学文明单位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工、文明学生”的评选工作,并根据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》和《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》(校党发〔2015〕4号)制定评选标准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要求

1.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。

2.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坚持发扬民主,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。

二、申报办法

各基层党组织请按照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(见附件)要求,将相关材料于2017年12月22日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(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),电子版发送至:henuwm@126.com。

附件:

1.河南大学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和考评办法

2.河南大学文明班级评选标准和考评办法

3.河南大学文明教工评选标准和考评办法

4.河南大学文明学生评选标准和考评办法

5.河南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

6.河南大学文明班级申报表

7.河南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

8.河南大学文明学生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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